天津物業服務管理一半負責于管理轄區范圍內的:
(一)轄區內常規性的公共服務。這是指物業管理中的基本管理工作,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。主要包括以下8項:(1)房屋建筑主體的管理;(2)房屋設備、設施的管理;(3)環境衛生的管理;(4)綠化管理;(5)保安管理;(6)消防管理;(7)車輛道路管理;(8)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。
(二)針對性的專項服務。這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、生活條件,面向廣大住用人,為滿足其中一些住戶、群體和單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。專項服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大類:(1)日常生活類;(2)商業服務類;(3)文化、教育、衛生、體育類;(4)金融服務類;(5)經紀代理中介服務。如物業管理企業在做好公共服務的同時,在管轄的住宅區內附屬開展裝飾裝修、美容美發、餐飲、副食等多種經營服務。
(三)委托性的特約服務。特約服務是為滿足物業產權人、使用人的個別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務,通常指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未要求,物業管理企業在專項服務中也未設立,而物業產權人、使用人又提出該方面的需求,此時,物業管理企業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滿足其需求,提供特約服務。如小區內老年病人的護理、接送子女上學、照顧殘疾人的上下樓梯、為住用人代購生活物品。